•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日期:2026-06-10 来源: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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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做好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组织落实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本区域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本区域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

 (五)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配合市局开展辖区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土地征用和供应等工作。

 (六)配合市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及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并监督实施。参与本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编制。落实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七)负责统筹派驻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区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派驻区域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落实派驻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群测群防、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负责派驻区域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业权管理;监督实施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派驻区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地理信息安全、市场秩序和测量标志保护等工作。

 (十二)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与信访、维稳、行政诉讼及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测绘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实施。负责派驻区域自然资源(海洋资源除外)、测绘违法案件的认定工作,协助查处规划违法案件。

 (十三)负责本级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派驻区域内自然资源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委托代收的政府土地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按同级财政部门预算要求和有关规定安排经费。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克拉玛依市自然资源局白碱滩区分局内设职能科室有综合办、项目办、用地办、矿产办、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办、临时用地办7个科室。

(一)综合办:负责协调处理分局日常工作,主要承担文秘、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固定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分局印章、车辆、固定资产工作。负责办公用品、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协助分局党组、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党风廉政民族团结、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主题教育、以案促改等工作。负责群众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综合科、人事科、计划财务科、综合档案室下派业务工作

(二)项目办:负责贯彻落实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区国土空间规划、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调整、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承担落实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工作。承担区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系统建立和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出具用地规划条件等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工作。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用地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下派业务工作。。

(三)用地办:负责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拟定出让方案、土地供应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开工、竣工验线工作。负责农用地管理、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等工作。负责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双公示”相关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用地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测绘地理信息与确权登记科、市场配置事务中心下派业务工作。

(四)矿产办: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市域社会治理和环境保护、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下派业务工作

(五)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划拨租赁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社会化资产移交、“放管服”等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与确权登记科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配置事务中心下派业务工作

(六)执法办:负责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违法案件认定工作。负责批后巡查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建设、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及调处、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公平竞争、诚信建设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科下派业务工作

(七)临时用地办: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对接占林、占草项目审批工作。承担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下派业务工作

    三、办公信息

负责人信息:韩泽东  党组副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白碱滩区中兴路街道门户路97号(区政府二号楼405办公室)

办公电话:0990-6926423

  传真信息:无

  邮箱:1548705179@qq.com

  邮编:8340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

            夏:10:00-14:00 16:00-20:00

            冬:10:00-14:00 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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