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工作部署,为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强化医保服务监管,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开展2026年辖区门诊统筹、门诊慢性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第一轮评估工作。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本次评估针对辖区2家提交申报材料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核查,围绕药店执业资质、进销存管理、冷链药品管理、电子处方流转、药品追溯、视频监控、经营分区标识、处方管理等核心指标,全面核查药店协议履约及医保服务合规情况。经综合评审打分,本次参评药店评估结果为: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十一分店80.5分、克拉玛依普济康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十五分店89分,两家药店均达到合格分数,符合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相关规范。
本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据实提供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通过书面、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990-6828586
白碱滩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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